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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信息化的规划及保障(2)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城市信息化的规划及保障(2)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6 16:43:09

 

城市信息化建设终究要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工程项目,如何做好城市信息化项目规划工作同样非常重要。项目规划是预测未来、确定任务、估计可能碰到的问题并提出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、方针、措施和手段,以及所必需的各种活动和工作成果的过程。为什么项目规划如此重要呢?一是如果项目规划不完善、不符合要求,将来的实施和评价会出问题,而且将导致责任不清;二是项目规划不清的话,将来的资源保障也会出问题,要么需要资源的时候不能及时提供,要么浪费了大量的资源;更大问题是一旦项目完成,将来的维护、更新和管理也将带来更多的问题。

实际上,城市信息化规划应该列入城市规划的范畴,超越城市规划以空间布局为核心的传统做法。同时,信息化对城市空间布局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,对传统城市规划方法已经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
城市信息化总体规划建议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拟订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的信息化规划须报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。地级市的信息化规划须报省(自治区)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。县级市、县的信息化规划由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。对于,大中城市,有关部门还要根据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和分区规划,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。

城市信息化总体规划生效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。确因由于情况发生变化需作相应调整的,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。

编制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,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,还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,并组织专家论证。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执行情况,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为了确保城市信息化规划的顺利实施,建议成立以主管副市长牵头的信息化协调机构;要加快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,改善城市信息化的宏观环境;要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广大市民的信息化意识,普及信息化知识技能,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;要鼓励竞争,打破垄断,建立公平、公正、开放、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;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机制,努力探索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机制,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各界在投资、建设、运营中的积极性;积极发挥运营托管、咨询、工程监理、评估评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。

目前,传统城市规划领域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编制方法,而城市信息化规划是一个非常新的领域,其编制方法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,要引起有关专家学者的重视。
文章录入:安永文    责任编辑:安永文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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